本站由宁波律师吴灵辉创办
北京康达宁波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
宁波律师咨询电话
132-0574-7000
电话:132 0574 7000
财产继承

继承权放弃与丧失的区别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下面揣剑小编对于北京法律咨询站中的网友提出的相关疑问进行了一些相对的资料收集,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法律咨询制度相关疑问,可登录揣剑免费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服务咨询。

继承权放弃与丧失的区别

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其最后结果都是不发生继承遗产的结果,但两者却有明显的区别。

一、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这种行为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思的真实表示;丧失继承权,是继承人有《继承法》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而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

二、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而丧失继承权则可以发生后继承开始之后,也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前,其表示的方法是以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的形式。

三、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放弃自己继承的一种权利,它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只要自己诚心的放弃表示即可,而丧失继承权是依法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这种被剥夺必须受《继承法》第七条严格的法定限制,除此不能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四、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收回,但需经人民法院依据其提出的理由作出决定;而丧失继承权一旦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则不能改变。

如果您觉得本文有用,请分享给您身边的朋友。您的分享是对“揣剑”宁波律师咨询团队最大的支持。

90%以上的人还看了以下内容:
  • 房产如何更换继承人

    房产继承我们都知道有第一继承人,要是想要变更继承人应该怎么做呢?具体的法定程序是怎么样的?接下来由揣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
    2018-03-22
  • 代位继承纠纷如何举证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
    2018-03-22
  • 什么是遗产管理人?

    什么是遗产管理人?《继承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 任何人不得侵吞或争抢。”这表明,凡存有遗产的人,都
    2018-03-22
  • 继承人有哪些行为将会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有哪些行为将会丧失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
    2018-03-22
  •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异同

    一、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
    2018-03-22
  • 遗赠扶养协议怎么写

    摘要:相信很多人还不是很了解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其实所谓的遗赠扶养协议就是指遗赠人和扶养人签订协议,约定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
    2018-03-22
 
QQ:591408999
工作时间
9:00 - 18:00
咨询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