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由宁波律师吴灵辉创办
北京康达宁波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
宁波律师咨询电话
132-0574-7000
电话:132 0574 7000
刑事犯罪

如何认定单位犯罪

我们知道,如果单位犯罪的,是需要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可能对单位处以罚金,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那么,如何认定单位犯罪呢?今

我们知道,如果单位犯罪的,是需要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可能对单位处以罚金,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那么,如何认定单位犯罪呢?今天,揣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何认定单位犯罪

一、单位犯罪的主体要件

成立单位犯罪的主体要件,要求单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都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但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认为,认为没有法人资格的私营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都没有刑事责任能力。实践中通常采纳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限制单位犯罪的主体资格。

单位刑事责任能力的判断标准

刑事责任能力是单位成立犯罪的资格,也是单位承受刑事惩罚的能力。只有同时具备独立财产、行为能力并能破产的单位,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单位犯罪主体的内容

直接负责的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

主管人员。就是在单位犯罪中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领导。而人数可多可少,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首先是单位的领导;其次,其行为与单位犯罪的危害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联系。

直接责任人员。就是直接执行单位的决策,具体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员。他们的职位可高可低,人数可多可少。但无论职位高低,还是人数多少,他们的行为必须同单位犯罪的危害后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二、单位犯罪的主观方面

通说认为单位犯罪的主观罪过形式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只是以故意为主要表现形式。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过失而构成单位犯罪的具体实例。比如《刑法》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137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8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9条消防责任事故罪以及第363条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主观方面的要求:单位整体意志是根据单位制定的制度与程序,由单位决策机构成员的集体意志结合而形成的与单位业务有牵连关系并且是为本单位牟取非法利益或者维护本单位的局部利益而实施的犯罪。如果不是为了单位的利益,而是为了谋取个人的利益,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能构成单位犯罪。

三、单位犯罪的客体要件

单位犯罪的客体因不同的犯罪而有所不同,主要有:(1)国家的安全;(2)社会的公共安全;(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4)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5)社会管理秩序;(6)国家的国防利益;(7)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正常秩序及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无论侵犯哪类客体,在同自然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下,单位犯罪的客体与自然人犯罪的客体是一样的。

四、单位犯罪的客观方面

单位犯罪在客观方面要求,必须是实施了危害社会并且由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行为。也就是说,单位实施的行为必须是对社会有危害性和有规定二者相互统一,同时,还必须是领导决策行为与具体实施行为的统一。

如果您觉得本文有用,请分享给您身边的朋友。您的分享是对“揣剑”宁波律师咨询团队最大的支持。

90%以上的人还看了以下内容:
  • 蓝翔副校长斗殴为他人教唆,教唆犯如何定罪

    教唆他人去做不好的事情也属于犯罪,如果嫌疑人自己提出曾经被他人教唆,那么有证据的情况下是可以判定他人教唆罪。现代人们对于教唆罪并不
    2018-03-20
  • 如何认定单位犯罪

    我们知道,如果单位犯罪的,是需要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可能对单位处以罚金,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那么,如何认定单位犯罪呢?今
    2018-03-20
  • 2018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容

    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内容中要写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指出其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关于无犯罪记录证明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无犯罪记录证
    2018-03-20
  • 犯罪中止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如何进行区别对待

    对犯罪中止是否造成了损害结果,仍然规定了不同的量刑标准,那犯罪中止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如何进行区别对待?接下来由揣剑
    2018-03-20
  • 2018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开

    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过程中,要求申请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在户籍所在公安机关申请,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出具相关证明。有关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
    2018-03-20
  • 教唆犯是否为共同犯罪

    我们知道教唆犯是以劝说、利诱、怂勇、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的人,使他人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
    2018-03-20
 
QQ:591408999
工作时间
9:00 - 18:00
咨询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