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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运用

死缓期间又去犯罪怎么处罚

相信我们都听说过死刑缓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来讲,如果他在缓刑期间有悔罪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的话,那么缓刑期满后就会按照规定

死缓期间又犯新罪,太不应该了!后果相当严重!

相信我们都听说过死刑缓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来讲,如果他在缓刑期间有悔罪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的话,那么缓刑期满后就会按照规定进行减刑。那要是死缓期间再犯故意犯罪怎么处罚?接下来由揣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死缓期间又去犯罪怎么处罚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死缓期间又去犯罪怎么处罚

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怎么处罚

刑法第五十条有说明死缓期间有故意犯罪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法律规定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死缓是死刑缓期执行的简称,指的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作为我国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死缓制度最初是作为我党的一项刑事政策发端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镇压反革命运动的高潮中,适用对象是没有血债、民愤不大和损害国家利益未达到最严重程度,而又罪该处死的反革命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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